有关112-1学期曼陀师审核「减修」相关资讯如下:
自111学年度起,学生学分数如符合减修条件,由学生资讯系统自行送出申请,续由曼陀师审核完成即完成学生减修。(请学生无须再点选减修申请)
♦通过申请后,学生选课系统上仍然可以选到该年级学分上限(大学日间部三年级25学分、四年级30学分)♦
ü请曼陀师112/05/08(一)10:00起至112/06/02(五)17:00前至教师资讯系统完成「曼陀生减修申请审核」:
ü学生符合减修的条件:大三、大四学生已修得相当学分数者 (减修通过后仍须分别至少修习10学分、一个科目)
预选申请减修年级 (第13-16周) |
申请减修 之学期 |
已修得相当学分数 | 可补充学分数之修课学期 | 减修后仍须修习学分数 |
大三上 | 大三下 | 100学分 (大一至大二4学期 实得学分+大三上期中考及格学分数) |
|
10学分 |
大三下 | 大四上 | 116学分 (大一至大三上5学期实得学分+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学分数) |
1. 一般学期:大四上+大四下 2. 暑修: 大四下暑修 |
一个科目 |
大四上 | 大四下 | 122学分 (大一至大三6学期 实得学分+大四上期中考及格学分数) |
1. 一般学期: 大四下 2.暑修:大四下暑修 |
一个科目 |
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敬上112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