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12-1學期曼陀師審核「減修」相關資訊如下:
自111學年度起,學生學分數如符合減修條件,由學生資訊系統自行送出申請,續由曼陀師審核完成即完成學生減修。(請學生無須再點選減修申請)
♦通過申請後,學生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(大學日間部三年級25學分、四年級30學分)♦
ü請曼陀師112/05/08(一)10:00起至112/06/02(五)17:00前至教師資訊系統完成「曼陀生減修申請審核」:
ü學生符合減修的條件:大三、大四學生已修得相當學分數者 (減修通過後仍須分別至少修習10學分、一個科目)
預選申請減修年級 (第13-16週) |
申請減修 之學期 |
已修得相當學分數 | 可補充學分數之修課學期 | 減修後仍須修習學分數 |
大三上 | 大三下 | 100學分 (大一至大二4學期 實得學分+大三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 |
|
10學分 |
大三下 | 大四上 | 116學分 (大一至大三上5學期實得學分+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 |
1. 一般學期:大四上+大四下 2. 暑修: 大四下暑修 |
一個科目 |
大四上 | 大四下 | 122學分 (大一至大三6學期 實得學分+大四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 |
1. 一般學期: 大四下 2.暑修:大四下暑修 |
一個科目 |
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敬上112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