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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系專長
跨領域學程/他系專長介紹
【他系專長學程介紹】
本校學生畢業之學分,應修畢含校定通識課程128學分(含)以上,並應至少修畢一個就讀科系「專業學程」及另一個他系「專長學程」或「跨領域學程」或取得「次專長」,始能畢業,不足畢業學分數,並得自由選修除校定通識課程以外之其他學程課程學分補足之。
- 所稱「次專長」係指學生雖未修畢他系「專長學程」,惟已修畢所申請之他系開設之至少三門專業課程者稱之。
- 所稱「專長學程」,係指各學系為供「外系」學生認識本系某專業領域學習需要,按15至16學分數規劃。
【專長學程化適用對象】
大一下學期13-15週期間,完成選擇修習「跨領域學程」或「他系專長學程」申請,同學如需變更前述「學程」者,得於次一學期13-15週期間,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完成變更。
(系統最後一次開放受理時間點為同學「大三下學期」之公告辦理期間)
【修習通過方式及課程規劃】
- 他系專長學程:修畢以下本系課程。
他系專長學程 |
|
課程名稱 |
學分數 |
設計素描 |
2 |
設計概論 |
2 |
色彩計畫 |
2 |
文字造形 |
3 |
立體構成設計 |
3 |
創意思考與設計倫理 |
3 |
他系專長總學分數 |
15 |
- 他系次專長:修畢本系開設之至少三門專業課程。
【修習通過後可考取相關證照之說明】
考取國考證照或特色重點證照 |
TQC+認證-電腦繪圖概論與數位色彩配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