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-公告】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線上辦理【延修】、【選課】、【繳費】公告

  • 2021-01-11
  • 資訊處管理者(勿異動)

109 學年度第2 學期
學生線上辦理【延修】、【選課】、【繳費】公告

ㄧ、適用對象:延修生。(即未能畢業者)
二、辦理方式:
(一) 延修線上辦理時間:110 年2 月1 日上午10:00 起至110 年3 月2 日中午12:00 止。
(二) 延修線上選課辦理時間:110 年2 月8 日上午10:00 起至110 年3 月2 日中午12:00 止。
(三) 辦理流程:
1. 延修申請:登入『學生資訊系統』http://course.asia.edu.tw/,[各項申請] / [延修申請]→選擇[延修原因]後點擊 [延修申請],即完成申請。
2. 選 課:110 年2 月8 日至3 月2 日上午10:00 進入『選課系統』http://120.108.101.81/Chcourse/,進行選課。可於『學生資訊系統』,[學期課表] / [課表學年期] 選擇 [1092]→點擊 [查詢],即可確認選課資料是否無誤。
3. 繳 費:選課完畢後隔日下午3:00 起,可登入『學生資訊系統』,於 [各項申請] / [列印繳費單],持【繳費單】完成繳費。※[繳費單類別] 選擇 [加退選]→點擊 [列印繳費單]
(四) 費用說明:
1. 學雜費、學分費、學生保險費及退輔基金費等收費標準,依當學年度會計室公告為準。
2. 依本校學則規定,日間部延修生選課不足9 學分者,則繳納學分費,如選課在9 學分以上(含9 學分),應繳全額學雜費。進修學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依修習學分數收取學分費及相關費用。
3. 如所加選之課程安排於語言教室者,則須加收語言實習費。
(五) 注意事項:
「服務與學習」課程因須安排服務地點,故不得自行加退選;如欲加選,請洽學務處「課外活動與服務學習組」:(04)2332-3456#3291 詢問。
三、法規條文:延修生之缺修學分,於延長修業期限之第二學期始開設者,第一學期得申請休學,反之應於第二學期申請休學;若未辦理休學者,應至少選修一門科目,否則將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。
四、如有任何疑問請洽:
1. 學籍問題,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(3113、3122、3124)。
2. 課程問題,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(3110、3111、3116、3120、3131)及各所屬學系。
3. 繳費問題,總務處出納組(3351、335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