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-公告】107-2【放棄】輔系、雙主修學程公告
★申請時間:
108年5月09日(一)上午8:00~108年5月17日(五)下午5:00
★申請對象:
1. 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學程之學生,因故無法繼續修讀者。
2. 畢業前仍未修畢申請之加修學程,但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大四生。
★申請說明:
一、分別填具「學生放棄修讀輔系申請表」與「學生放棄修讀雙主修學程申請表」,經雙方主管簽章後,辦理放棄修讀,且不得申請發給有關輔系、雙主修學程之任何證明。
二、修讀輔系學程學生因故放棄或於規定修業期限屆滿,未修足輔系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已修之輔系科目,經系(組)、學程主管認定其性質與主系相關者,得視為選修科目,學分數亦得併入最低畢業學分數中採計。
三、修讀雙主修學生因故放棄或於規定修業期限屆滿,未修足加修學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其所修之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與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,得核給輔系資格。未達輔系規定者,已修之加修學系科目經系(組)、學程主管認定其性質與本系相關者,得視為選修科目,學分數亦得併入最低畢業學分數中採計。
附件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a/vcd.asia.ed ... %B3%E8%AB%8B%E8%A1%A8.doc